根據《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》的要求,邢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本行”)應于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,現因“新冠”疫情影響,本行2019年年度審計工作未能按計劃完成,經本行研究,決定本行2019年年度報告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。由此給廣大投資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。
特此公告。
邢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0年4月30日